绿色领航十五五 低碳重塑新工业——解读《工业绿色低碳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

发布时间: 2026-08-24    
    点击数: 176 作者: admin 来源: 福建省节能中心

2026年7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《工业绿色低碳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工信部规〔2026〕169号,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制定,旨在加快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,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。

一、定位转变:从工业绿色发展到全面绿色转型

从出台背景看,《规划》的发布具有鲜明的时代性。当前,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科技呈现群体性突破、多领域融合态势,特别是人工智能正在引领生产方式、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深刻变革。与此同时,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后,产业低碳转型任务更加紧迫。“十五五”时期既是绿色技术变革、规则博弈、碳达峰攻坚的关键时期,也是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绿色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时期。

与“十四五”时期相比,《规划》在定位上实现重要转变——从强调工业自身的绿色发展,到更加注重工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支撑作用。《规划》明确提出,统筹推进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,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发展绿色制造,壮大绿色低碳产业,筑牢新型工业化绿色根基。

在导向上,《规划》明确将绿色低碳发展定位为价值创造和价值提升的重要途径,着力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,加快发展新能源装备、新能源汽车、新型储能、氢能、节能环保装备等代表绿色生产力方向的先进技术和产业。这一导向旨在推动行业企业统一思想、同步行动、主动转型,推动产业不断向全球中高端迈进。

二、目标与任务:碳达峰与“1+4+2”重点任务

《规划》提出总体目标:到2030年,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,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,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,绿色能源应用比例显著提高,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,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巩固提升。在预期性指标方面,《规划》明确“十五五”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%以上、培育建设零碳工厂500个等7项预期性目标。

围绕发展目标,《规划》系统部署了七方面重点任务,可以概括为“实施1个行动、提升4个能力、健全2个体系”。

“实施1个行动”,即深入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。在工业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已取得较大进展的情况下,《规划》更加突出用能结构优化对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。具体措施包括推动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协同转型、加快电气化改造和绿色能源应用、加力推进工业重点行业节能降碳。例如,在绿色能源丰富地区建设一批符合条件的绿色算力设施,大幅提升国家枢纽节点新建算力设施绿电使用比例;推广电炉炼钢、电锅炉、电窑炉等先进技术装备,提高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水平;聚焦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,加大工业节能监察执法力度。

“提升4个能力”涵盖产业绿色价值创造能力、绿色装备产品供给能力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和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能力。在产业绿色价值创造方面,《规划》部署了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、巩固提升绿色优势产业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绿色动能等任务。在绿色装备产品供给方面,《规划》着眼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强化绿色技术、装备、工艺、产品的有效供给。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方面,《规划》按照技术攻关、产业化应用、推广普及等环节进行全链条部署。在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方面,《规划》坚持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协同推进,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绿色制造。

“健全2个体系”,一是健全工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,包括推动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利用、加强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多元化利用、加快构建新型固废综合利用体系、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;二是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,着力推动绿色工厂提质扩面、绿色工业园区提档升级、绿色供应链协同提效。

三、实施保障:多维度协同推进

在组织实施方面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做好规划实施,加强重点目标任务实施成效监测评估。协同联动方面,加强产业政策与能源、科技、财政、金融等政策联动,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企业和政府间桥梁纽带作用。

法规建设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研究制定废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行政法规,制修订工业节能降碳、节水、资源综合利用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部门规章。标准建设方面,将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,完成500项工业绿色低碳标准制修订。

政策支持方面,加强绿色融资对接,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,扩大政府绿色采购。人才培养方面,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绿色设计、绿色制造、氢能等相关学科专业,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,加快培育绿色低碳管理复合型人才。